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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播报!市场监管总局:加大直播带货广告、“软文”广告等新型广告治理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扎实做好广告监管领域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进一步加强对广告监管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。《通知》提出,在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方面,将紧扣直播带货广告、弹窗广告、“软文”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,加大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。

《通知》指出,推进“三品一械”(即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)广告审查服务规范化、便利化、标准化。严格广告审查标准,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,保障广告审查质量;持续优化广告审查政务服务,不断深化“跨省通办”工作,加快推进广告审查数据归集,推动实现总局与地方数据共享回流;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,编制“三品一械”广告审查办事指南,为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。

严格落实属地监测责任,不断强化广告监测数据安全管理,持续加强广告监测风险防控,切实防范廉政风险、履职风险。

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管。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单位广告合规经营提升行动,压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单位的主体责任,不断增强传统媒体广告活动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。

同时,将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。开展互联网广告领域治理工作,紧扣直播带货广告、弹窗广告、“软文”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,加大互联网广告乱象清理整治力度。

《通知》强调,要强化部门协同监管,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,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,着力解决“以罚代管、一罚了之”和“屡罚屡犯”等突出问题。规范广告产业园区管理,完善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制度,加强认定评估、考核评估等委托行权行为监管,严密园区工作全链条管理。推进公正文明执法,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,提升广告执法水平。注重提升广告执法效能,组织开展打击“神医”“神药”广告“铁拳”行动,积极开展跨地域横向协同执法,加大对违法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、广告代言人的查处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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